根据《江苏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规定(修订)》文件精神,2022年11月24日中午,我院对2021-2022学年导师和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党委书记徐鸿翔、院长叶霞、副院长康绍鹏、考核教师参加会议。
首先,叶院长明确了导师职责、青年教师职责,并要求各位教师对一年的导师制工作进行总结。
会上,每组教师逐一发言,详细阐述了2021-2022学年的工作内容。每位青年教师都能够认真完成听课任务,协助导师、其他教师做好助课工作等。另外,各位青年教师还积极参与了教改项目申报、教学竞赛、纵向、横向课题的申报等。
各位导师都能够按照要求,对青年教师进行师德教育;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教学内容,培养青年教师的备课能力,指导青年教师熟悉教学环节的全过程;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并鼓励、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叶院长强调,青年教师的成长与进步,直接关系着我院的发展。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青年教师要继续向导师学习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积极思考教学改革,将课程思政、工程实践案例融入课堂。争取在教学水平上、科研能力上都能够力求突破、快速成长、独当一面。(图、文/周亭 编辑/魏达 审核/康绍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