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2021年12月3日下午,我院对2020-2021学年导师和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党委书记徐鸿翔、院长叶霞、副院长陈菊芳、曹清林教授、考核教师参加会议。
首先,叶院长对照《规定》,解读了导师职责、青年教师职责,并要求各位教师对照职责要求,准备10-15分钟的发言,对一年的导师制工作进行总结。
会上,青年教师逐一发言,详细阐述了2020-2021学年的工作内容。每位老师都能够在导师的安排下有计划地听课,并写出书面体会、交导师批阅;协助导师、其他教师做好助课工作等。在完成青年教师的本职工作之余,各位老师还积极参与了教改项目申报、微课比赛、国家青年基金、横向课题的申报等。
各位导师都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对青年教师进行师德教育;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教学内容,注重对青年教师备课能力的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熟悉教学环节的全过程;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并鼓励、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徐书记强调,青年教师必须要过“教学关”,要进一步加强教学能力的培养,站稳讲台,将导师制的工作做到实处。陈院长提出,青年教师要跟上新时代、新要求,将雨课堂、课程思政等内容融入课堂,要积极参加教学竞赛,在竞赛中磨炼自己、提升教学技能。
最后,叶院长表示,每位导师在这一年中都做了很多工作。青年教师要领悟“一日为师,终身为师”的意义,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继续向导师学习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积极思考教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青年教师要传承优秀教师积累的宝贵教书育人经验,建设成为一支德才兼备的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供稿:周亭 审核:金兴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