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校外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09-16      阅读次数: 1294

各教学单位:

校外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现将本学期校外实习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根据专业性质、特点和要求,按照实习大纲规定,确定具体的实习内容,制定实习工作计划。

2. 校外实习应尽量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原则进行。

3.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

4.加强校外实习过程管理,提高校外实习质量。对于集中实习,学院应指定责任心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实习带队教师,提前与实习单位联系,协商实习时间、场所、内容、要求,制定实习进程表,并负责实习的指导和过程管理。对于分散实习,学院要确定指导老师,强化实习期间教师的巡查。

5.校外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进行实习总结和经费的报销工作。

6请各学院在922前把本学期校外实习安排表(一式两份)、校外实习单位统计表(教务处网站下载)报实践教学科,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交的学院必须在实习前一周报实践教学科。

7.学校会根据实习大纲和校外实习安排表进行抽查巡视。                        

 

 

教务处    

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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