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规范申报组织工作的责任和程序,尽早启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国家自然科学项目申报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2015年9月:总结、启动、选题
总结2015年申报情况,制定学校总体申报指标和申报工作时间表。启动2016年申报工作,邀请相关专家来校进行选题指导。
各学院(部)根据指标,梳理本学院教师情况,召开全体教师动员会,落实申报人员。
(二)2015年9-10月:教师完成申请书初稿
项目申报人员确定选题、完成初稿。10月30日前,各学院(部)将签字盖章的本部门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科技处。
(三)2015年11月:学院论证,完成一次修改稿
学院(部)应根据学科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至少组织一轮课题申报论证会,申请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完成一次修改稿。各学院(部)于11月20日前将论证会时间、参与人员及项目初审意见等汇总报至科技处,同时将本部门申请书一次修改稿(纸质稿)1份交科技处。科技处对于工作有难度的学院(部)给予配合指导。
(四)2015年12月:校外专家指导,完成二次修改稿
科技处协助各学院(部)邀请各学科领域校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指导,提出申请书修改意见,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二次修改稿。各学院(部)于12月18日前将校外专家指导具体情况报至科技处。同时将本部门申请书二次修改稿(纸质版)1份交科技处。
(五)2016年1月:学科知名专家指导,完成三次修改稿
科技处协助各学院(部)组织相关学科知名专家指导并反馈意见,申请人对申请书作进一步修改,完成三次修改稿。
(六)2016年1-2月:申请人精雕细琢,完善申报书
科技处及时转发国家基金委的申报指南,通知教师填报新版本申请书。申请人进一步凝练申请书,排版格式、语句表达等仔细推敲,反复修改,力求申请书尽善尽美。
(七)2016年2-3月:形式审查,推荐报送
2016年3月1日-3月8日,学院、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最终形式审查、课题组查重;3月12日,学院统一向科技处提交申请书及电子版,3月20日前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人 | 提交材料 |
9月 | 总结、启动、选题指导 | 科技处、学院(部) | |
9-10月 | 选题论证,填写申请书初稿 | 申报人、分管科研院长、学院(部) | 选题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
11月 | 校内专家论证,完成一次修改稿 | 学院(部)、分管科研院长、申报人 | 论证会材料、一次修改稿 |
12月 | 校外专家指导,完成二次修改稿。 | 学院(部)、分管科研院长、科技处 | 校外专家论证材料、二次修改稿 |
1月 | 知名专家指导,完成三次修改稿 | 科技处、学院(部)、分管科研院长 | 知名专家指导材料、三次修改稿 |
2-3月 | 填写新版申报书,完善申报书 | 申请人 | |
2-3月 | 形式审查 | 学院(部)、分管科研院长、科技处 | 正稿 |
推荐报送 | 科技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