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对象的通知
2015-09-15      阅读次数: 1288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有较强研究实力的科研团队围绕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培育和产出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标志性科技成果,进而形成若干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研究团队。现就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标志性成果的培育范围以争取国家科技奖励和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为目标。

2.各单位应面向科学前沿,瞄准“十三五”规划的战略目标和国家重大需求,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学科开展研讨和规划,凝练重大科学问题,组织优秀团队申报。

3.申报团队应已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了较多研究工作,并有很好的研究成果积累。经过培育和沉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有实力产出重大研究成果。

4.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进行申报,推动学科交叉。

5.请于2015921之前提交江苏理工学院标志性成果培育对象申报书。

6.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和遴选。

联系人:王建文

  话:86953086

附件: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对象申报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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